纪以宁不太习惯用电脑打字,可这里很难找到纸笔,就算有,她也还要再找一张桌子。
然而,好不容易有一个可以两人同坐一张沙发的机会,她自然不会浪费。
巴不得再坐近一些,哪会傻到跑到桌子那去。
薄修夜看完一份文件,见旁边静悄悄的,还以为她坚持不住睡着了。
一侧头,却见纪以宁苦大仇深的垂眸盯着键盘,白的扎眼的纤细食指,有一下没一下的在键盘上点着,时不时还挠挠头,显然很苦恼。
男人微微蹙起眉,没搞懂她这是在干什么,抬眸望向她的电脑屏幕,原来是在拼拼音,五分钟过去,她才打了几个字。
“不经常打字?”
纪以宁正努力的和26个字母作斗争,冷不丁的听到旁边传来一声,下意识道:“对,我之前几乎没用过电脑打字,”她顿住,眨了眨眼,“哥,你是怎么看出来的?”
薄修夜沉默片刻,看着她困惑的表情,还是打算实话实说:“糖糖打字跟你一个残疾样。”说完他顿了一下,又回想刚才的画面,补充:“错了,他比你好很多。”
“……”纪以宁不想在喜欢的人面前丢面子,轻咳一声,“你别看我打字慢,但我写起字来还是挺快的。”
薄修夜没跟她争论,眸光深邃的眸盯着她屏幕上的“第124章”,顿了一下,若有所思:“在写书?”
纪以宁本想否认,担心他会跟老头子一样,觉得写书不务正业。
当然,老头子觉得工作正经不正经,就是看收入的。
之前,纪以宁还是个小透明的时候,老头子天天都想把她赶到公司去。
但纪以宁生来就喜欢浪漫幻想型的自由工作,死活不肯去给纪淮当下属,过着朝九晚五的死板生活,跟老头子耗了好长一段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