嫉妒也嫉妒过了,嘲弄也嘲弄过了,是时候和宠物培养感情了。
陆斯珩对他认定的人和事情都很较真,比如说对待这条半大的蟒蛇,他既然决定好好养,那肯定会当成宝贝的,同时他是个狠人,对别人狠,对自己更狠。
怕蛇?那就把自己练到不怕为止。
于是第二天早晨,知遥睁眼的时候,又和陆斯珩蛇眼对人眼,她做不出表情说不出话,外面的男人却对她勾了勾嘴角,做出一个类似父爱的笑容。
然后尝试着向前走一步,用一寸长的餐厅公筷,夹起一块牛排,胳膊伸的又直又远,将肉递到知遥嘴边:
“这是爸爸亲自煎的牛排,你尝尝可喜欢?不喜欢的话就……”
没有什么不喜欢,知遥张嘴就把牛排叼进嘴巴,然后伸长脖子往胃里吞,这个动作有点慢,陆斯珩的脸色有点白。
“喜欢就好!喜欢就好!”
明明自称“爸爸”,行动却像孙子似的:“慢慢吃,不要着急……嚯!”
知遥吞下去了,消化是胃部的事情,她要做的是张嘴再吃,下意识就高高地竖起脖子要吃的,没想到这个动作把“资深怕蛇人士”吓的后退一步,脸是一阵青一阵白。
“吃了我的肉就不能咬我!”
陆斯珩是条件反射,但他对上那双墨玉般的蛇眼,莫名的觉得眼神清澈又天真,蛇信吐了两下又缩回去,就见眼角花纹更艳丽,像钩子似的,让他觉得很熟悉。
这抹奇异的熟悉,让他没那么害怕了:“吓我也不行!”
说着他又上前一步,夹起一块牛排递了过去:“刚才那块是黑胡椒口味的,这块是菲力牛排,最嫩了,来尝尝!”
哼!就会用吃的讨好我!
知遥心里很嫌弃,嘴巴却特别诚实,又叼到嘴里慢慢吞下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