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斯珩对于他认准的事情,会毫不保留的投入全部的热情和努力。
尤其是娶媳妇这件事,他更能掏心挖肺又豁命,当晚就搜肠刮肚默写两篇后世的好文章,让侍卫送到翰林院。
当然,这条路子少不了打点,曾经抠嗖嗖的首富财神爷,现在把自己所有能卖的东西都拿去典当,然后让侍卫去走动走动。
福王府的侍卫不仅仅是门面,也是一种社交手段,只要穿着那身制服,挂着腰牌,除了皇帝后宫进不去,别的地方都来去自如,而且还被热情接待。
当天夜里,陆斯珩有点难受,毕竟一夜一天没有见到老婆了,心里不是滋味,他坐在院子里面捋头发。
侍卫问他:“公子,头毛难受吗?要不我给你打点水洗一洗?”
“是怪难受的!”陆斯珩谈了一口气:“总觉得下一秒就会变成绿色的!”
侍卫憋了一下,忍不住说:“我们郡主不是那样的人!她冰清玉洁自爱自重,不是登徒浪子能碰得了她的!”
陆斯珩听的很愉快,啧了一声,开始得瑟:“娶漂亮媳妇哪哪都好,就这点不好,太招人了,得天天把她看牢了!”
侍卫们:“……”
自从被郡主从将军府接出来,这位公子就完全的放飞自我了。
咋这么不要脸呢?八字还没一撇就认媳妇!
“看也看不住,最好是能变小,我含在嘴里,这样就谁也抢不去了!”
侍卫们:“……”
不行了!这个地方呆不下去了,好想撤!
陆斯珩爸自己说笑了,也把不知什么时候坐在屋顶上的人也逗笑了。
“含在嘴里,饿的时候咽下去垫垫肚子是吧?”
陆斯珩一听知遥的声音,立刻就站起来,冲着屋顶伸开手臂:
“我确实很想吃你,快来我的碗里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