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个小时之后
半岛别墅
“好,太好了!马上联系小蒙哥马利先生准备好合同文本,立刻飞赴燕京城签订正式合约,我们可不能再犯错误了,必须把事情办的尽量稳妥。”
“董事长,我现在就去办。”
秘书部主任余承德点头答应,风风火火的离开了。
王耀城心情不错的看着手上的两份传真文件,开心的笑了。
第一份传真文件是全米证券商交易协会发来的正式公函,它是纳斯达克市场管理机构,代表着纳斯达克市场官方意见。
公函中对红帽公司的指控做出正式回应;
经调查,微软公司在入主网景公司并购案中,行为符合市场规则,红帽公司指控不成立,诉中禁止令请求予以驳回。
这个结果早已预见到,依然避免不了走这一轮程序。
作为全世界最强大的公司之一,微软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法律团队,在企业并购中不可能犯低级错误,留个小辫子给红帽公司牵着。
诚然,短短两天时间,任何一个公司也不可能在市场上收集到足以改变控股权的筹码,谁也做不到这一点。
利用不同的分支公司,长时间吸纳市场上的流动筹码,不显山不露水的掌握话语权。最后发力,在大宗交易市场上进行股权交割,触及举牌线,公开发出连续举牌公告。
这是企业并购中通行的做法,也是非常有效的一种并购手法,程序上完全没有问题。
红帽公司的强烈抗议,只是纳斯达克市场上一个小小浪花,很快便会消失不见,没有人会在意。
伴随着并购尘埃落定,史蒂芬·鲍尔默先生正式担任董事长,红帽公司几乎任何还手之力。
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价格表现,网景公司利好出尽变利空,股价从最高峰1572美元一股,迅速滑落到1416美元一股。
这个股价水平,依然远高于原先的80~86美元一股水平,网景公司总市值也达到了141亿美金,显示出市场上的强烈信心。
在原来的历史上;
网景公司成立16个月时,没有一分钱利润,但上市当日市值已达71亿美元,年底突破200亿美元。网景创始人之一吉姆·克拉克是硅谷传奇人物。
互联网思维,很大程度上由网景缔造。
网景之后,再没有人以利润率来衡量一家科技公司,那是很low的想法,表着你和信息革命浪潮完全脱节,人们开始谈论用户数和点击量。
现如今,历史已经被改的面目全非。
网景公司最新披露的三季报斩获4500万美金净利,相比较一季报2650万美金,二季报3480万美金利润,依然保持了30%以上的高速增长。
与历史同期相比,增长幅度高达惊人的七倍之多,展现出极其亮眼的业绩,必将引爆新一轮的投资者热情。
这种精心炮制出来的靓丽业绩,四季度将会达到巅峰,以后也无以为继了
虽然在公开市场募集了大量资金,网景公司并没有大量投资专用企业服务器群组,而是采取租赁的办法,每季为此付出1300多万美金高额代价。
到1994年度,通讯企业将会大幅提高租赁费用,涨幅在30%至50%之间,具体的谈判就有微软公司头疼去吧。
建立具有超强数据交换能力的企业级服务器,应付千万级别的数据访问量,在当前内存价格高企的时代,轻易的就可以烧掉数亿美金。
这样被别人做嫁衣裳的傻事,王耀城绝不会去做。
他所要做的,就是抽干网景公司现金池,留一个千疮百孔的破烂给强势入主的继任者。
公司真实的情况,只有极少数掌权者才知道。
这里面存在一个信息不对等的问题,网景公司投资意向及损益情况等具体经营情况,只有年终报道才能够体现出来,纳斯达克市场对此懵懂无知。
市场上对高科技网络公司极度追捧,狂热的情绪一浪高过一浪,对于强大的微软公司入主,受到市场上一致欢迎,认为对网景公司是真正的利好。
背靠大树好乘凉,这个道理放之四海皆准。
完全有理由相信,在年底之前,网景公司股价将会有新一轮的攀升,绝不会低于原来历史水平。
而这,将会是王耀城出清手中网景公司股票,获取理想中的暴利最佳契机。
对上市公司控股大股东和高层来说,美国法律和SEC监管法规是没有禁售期条文的,意味着你什么时候想卖都可以。
法律规定的禁售期是IPO时期,公司与早期投资者、员工签订的协议,上市以后则完全没有相关规定。
一般而言
通行的做法是辅导上市的投行会要求签署新的合同,确认公司上市以后的禁售协议,时间多为三个月至半年之间,有的禁售期限会长达一年。
因此,米国的禁售期是完全市场化的行为,是公司与投行博弈的结果,也是公司和投行为了获取投资者信任,提高估值,自发的一种约束行为。
根据红帽公司与投行高盛公司签订的半年禁售期协议,截止93年9月份已经到期,王耀城随时可以转让所持股票,这是他的权利。
另一份传真文件来自燕京市政府,确定太平洋公司正式取得长安街壹号区块开发权,择日签署合同。
历经风波,能够得到这样的结果令人欣慰。
这里面有红帽公司在硅谷迅速窜起的因素,王耀城这个名字真正进入了大人物的视线,也有刘建设副市长有感于王耀城的赤子情怀,符合燕京城市定位的项目总体设计,为之极力争取的因素。
说不定还有彰显实力的私人飞机,劳斯莱斯轿车的加分项,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。
这里面种种因素交织,具体的博弈谁也说不清,王耀城也无意刨根问底,他知道项目是自己的就行了。
93年这个时期,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,改革前行到深水区,很多事情都似是而非,没有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行。
没有建立完善规范的项目招投标制度,开发项目依然是领导审批,也没有规范的合同约束。
太平洋广场项目就是最好的例子;
当初与区政府谈好这个投资项目,便没有经过正规的招投标,没有竞争对手出现,上级领导批准就施行了。
至于为什么没有签订正式合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