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请公诉人出示第四份证据。”审判长道。
“第四份证据,案发现场的勘验报告,证明被告人与被害人确实没有发生X关系。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强奸未遂。”女检察员道。
“被告人杨旭,你对第四份证据有什么异议吗?”审判长翻着眼皮,问道。
“没有异议。”杨旭道。
“被告人的辩护人对该证据有什么意见吗?”审判长问道。
“辩护人对该份证据认可。案发现场的勘验报告显示,在案发现场并未发现被告人杨旭的YM、分泌物等足可以证明杨旭曾脱掉裤子的证据,从而证实起诉书认定杨旭脱去裤子想强行与被害人发生X关系的事实是错误的,被害人的陈述内容也不可信,被告人杨旭对被害人的X权利危害较小。”方轶道。
“请公诉人继续举证。”审判长一边听,手里的笔一边飞快的写着什么。
……
“…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旭涉嫌强奸罪一案,本合议庭经过开庭审理,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,听取了公诉人的指控,被告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辩解、陈述以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,法庭审理结束。
现在休庭十分钟,合议庭评议后,进行宣判。把被告人带出法庭。”审判长说完,法槌落下,合议庭人员退出了法庭。
十分钟后,合议庭法官再次走进法庭。
“……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已经形成判决意见。针对控辩双方的意见,结合本案争议的焦点,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,本院判决如下:被告人杨旭构成强奸罪,鉴于其主动中止犯罪行为,判处被告人杨旭有期徒刑六个月。”审判长道。
宣判后,方轶见杨旭的反应没有那么强烈,感觉他似乎已经接受了这份判决,六个月的有期徒刑,杨旭已经在看守所蹲了三个多月了,折抵后,再有二个多月便可出狱了。
走出法院后,方轶坐在车里掏出手机给杨总拨了过去,将判决结果告诉了他。
“方律师,太感谢了。六个月!再有两个多月我儿子就能出来了。谢谢!万分感谢!”
杨总虽然疼爱儿子,但也是明事理的人,儿子构成强奸罪,想要一天牢不坐就出来,那不可能,法院判决杨旭六个月的有期徒刑,在他可接受的期限内,所以他没有什么可抱怨的。
“好的,过几天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出来,我给你打电话。不过这是一审判决,还要看检察院会不会抗诉,如果不抗诉,过了上诉期判决生效,二个多月后杨旭就能出来了。”解释完,方轶长出一口气,这案子总算是结了。
就在方轶准备回律所,继续在业务群里抢案子时,周俊山给他打来了电话。
“方律师,我爸的案子出问题了!”电话接通后,周俊山语气急促道。
“啊!出啥事了?”方轶心里咯噔一下。
“法官说我爸的案子上报到省高院后,未被批准,被打回来了。”周俊山焦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