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8章 殷商后裔成真(1 / 1)

加入書籤

还是有几百万人嘛!

余切被印第安裔读者的热情打动了,他决定抽时间了解印第安人的历史。

这是他作为文学偶像的基本要务。

只要你买我的书,你就是我兄弟;你不买我的书,你将不再是我的兄弟。

一个英文书籍在美上市,作者通常可以获得售价的“10%-12%”,余切发觉,这恰好和中世纪宗教的税率大差不差。

当有人支付了这“什一税”,上帝应当回应信徒的呼唤。

一般认为,印第安人是美国各种民族中,收入最低的那一类,这是表面现象。

另一个现象是,该族拿到了相当大的转移支付,每年一些地方政府要固定花一笔钱,用于维护印第安人的民族多样性。

这些钱既不属于印第安人,也不属于政府,它处于一种薛定谔的状态——它每年都有一大笔,大概有三十亿美金左右,这是真实存在的,但你如果要细究钱到哪里去了,它似乎又不存在。

其中一部分用于购买印第安民族特性的东西,印第安文学也是其中一种。

莫马迪正是凭此崛起。他的崛起令美国文学界大喜过望,填补了空白。

他某种程度上是类似于阿莱之于藏地文学的情况。阿莱是余切的好朋友,原先阿坝文学期刊的编辑,现在是个专职作家。

中专毕业的马尔康少年阿莱早年是写诗歌的,扑街数年。

而后写小说,看似有所成就,实则继续扑街。

某天他大彻大悟,发觉可以用魔幻现实主义,结合藏地的民族史诗神话……这一套打法在国内无人能及,会写的不是藏民,不配写,真藏民不一定能写严肃文学,搞不好在抽瑞克五代,阿莱又借到了民族文学的东风,加之此时文学技巧也臻至大成,于是轻而易举拿到茅盾文学奖。

这是一个稳定市场,这是一个可以源源为余切提供销量的好地方。而且,它能保证余切以后的每一本书,都能挂在书店的前排,因为美国在这方面有一些补偿性的规定。

央台的摄制组发现余切搜罗起相关资料,他把那根羽毛插在自己的钢笔上,变成了一个殷商后裔,撰写文稿。

他的房间里面频繁出现作家兼史学家莫马迪,他的殷商后裔五十岁好兄弟。

余切把钱忠书的研究成果拿去给莫马迪看:“你发现没有,你们印第安人的一些文字,和我们的甲骨文是相似的。也许在几千年前,我们是兄弟。”

“印第安人为何在密西西比河的河畔居住?因为他们的祖先住在黄河。这是血脉深处的呼唤。”

“密-西-西-比-,黄-河-;听起来无关?不是的,几千年前,中国人不是这么称呼黄河,我们用的古汉语,还有弹舌音;而你们也自然不叫密西西比,那是白人扭曲了这个称呼。”

莫马迪大吃一惊:我蹭热度,我口嗨的,你跟我来真的?

但为什么那些字那么相像?

莫非真是这样?

“余切,这是你考证出来的吗?你有个了不得的发现!”莫马迪越看越怀疑人生了。

难道印第安人真是殷商后裔?

当然像了!

埃及文字也有和甲骨文相似的,苏美尔的文字也有和甲骨文相似的——说到底,人类原始的文字大多源自图画,只是中国人硬是把这一套象形文字体系用到了今天。

如果有个别文字相似,那就是同胞的话,整个地球都能被中国人强宣称。

但余切怎么会否认呢?

又不是他说的,是钱忠书自己考证出来的。稿酬我来拿,黑锅你去背吧。

他严肃道:“这是一个叫钱忠书的教授考证出来的成果,他是我们社院的副院长,但他不是一个官僚,而是一个真正的学者!在几十年前,他就拿到了牛津的文凭,他博古通今,中西皆用。”

“普林斯顿大学为了请他讲课,出价十二万美金一节课!”

这很容易查,假的。

但确实请过钱忠书。

莫马迪开始有点相信这件事情。

普林斯顿是一个研究型大学,教师的数量比学生多。没有两把刷子的人,是不可能被邀请去的。

如果一个人获得诺贝尔奖,且恰好在普林斯顿大学,普林斯顿大学的学者们,会把自己的钢笔送给这个人,代表自己的最高敬意。

而且普林斯顿大学的汉文学比较牛逼。这代表钱忠书在这方面的研究,是受到认可的。

他问:“这个人这么出名,为什么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他?”

“因为他是一个高尚的人。他很少在公众场合露面,很少与人产生争论,他低调谦逊,这都是他一个人的惊世智慧,而我有幸见过。”

莫马迪露出敬佩的目光。“低调,朴实,他是一个真正的印第安人。”

“咳咳……”余切呛住了,道:“你说的没错。”

随后余切讲起了故事:“数千年前,有一批东方人跨越白令海峡到达美洲,在这里建立起了自己的家园,当时中原大地正处于殷商年代,我们认为,这些人是毫无疑问的殷商后裔……”

莫马迪听后十分向往,接受了他这一套说法。

“我会为你的书来游说的,我相信你的小说,是我们印第安人想要的那种小说。”

莫马迪到底如何想的?余切不知道。

他真的相信余切的鬼扯?也许吧。

还是这可以用于团结印第安人?因为印第安人其实内部有许多部落和种族,而现在他们至少有了一个共同的精神共同体——数千年前的殷商。

这个精神共同体十分完美,完美在它永远不可能被触摸,因此永远不可能被证伪。

作为印第安人的“惊世智慧”,印第安人的文曲星,莫马迪开始频繁为余切的小说奔走,并且向每一个印第安人推荐这一套观点。

“我们之所以要看《2666》,追捧余切的小说,不仅仅是因为他写了拉美史,还因为他是我们的自己人!”

“你看看他!他头上的羽毛,他胯下的战马!他的肩膀宽阔到可以停留一只雄鹰!他挥挥手,可戳穿美洲狮的头颅!”

“他是真正的战士!他流淌着阿兹特克勇猛战士的基因!”

余切当初拍摄的打猎视频和照片被莫马迪拿来游说。

印第安人看到他的身材后倾慕不已:是的,这就是我们印第安人本来的样子。我们不是一群赌鬼和毒鬼,不是被圈养起来的珍稀动物,我们是勇猛的战士。

每一次莫马迪前来,都会带来好消息:有一批印第安人所处的保护区,说服了当地的州政府,决定采购余切的《2666》小说。

“余切的小说是我们印第安人的文化瑰宝。”莫马迪说。

州政府对“中国人写的小说为何能成为印第安人的文化瑰宝”感到诧异,但印第安文曲星既然这么说了,就这么办吧。

印第安人已经在谷底了,怎么走都是向上,难道不许别人看书?

余切正在把印第安人的处境,巧妙的写在他的小说中。

这些人的历史大概是这样的:

在16到19世纪,第一批人登陆美洲大陆。西方探险家和土著相遇了。

他们语言不通,人种不同,就像是活在不同的星球,是不同的生物一样。

然后不知怎的,一些印第安人接纳了西方人,于是产生了“感恩节”:因为印第安人给了他们食物和水,引导他们在美洲定居。

随后,来到此地的白人越来越多,逐渐和印第安人产生矛盾,并最终发生了针对印第安人的残暴屠杀,使得遍布全美洲的印第安人人口锐减。

这是一种法西斯的行径。

不是出于对财物、资源等的争夺,而是系统性、工业性的进行消灭,没有理由,就像是清除害虫那样的天经地义。

人会因为吃肉而产生羞愧吗?

当然不会的。

而印第安人就是那些被拖去宰了的牲畜。

这是文明社会的耻辱,它的存在足以击溃工业革命以来,人类自以为是的社会道德,因为那一触即溃。

根据美国自己的史学家记录:印第安人被白人围在烈火中焚烧,他们好不容易从烈火中逃出来,却又被刀剑所砍杀,有的印第安人甚至直接被剁成了碎片,他们被屠杀的速度很快,很少有人可以逃出来。

余切看到这些资料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,他正在写《地铁》三部曲,他发觉其中的一些可以融入到小说中。

印第安人因为死得太快,导致印第安人原有的文化被打乱了,失传了。

印第安人失去了自己的文字,失去了自己的语言,也逐渐失去了自己的首领和部落关系,没有了这些,印第安人就不能被称之为印第安人;莫马迪的崛起弥补了这种空缺,他通过考古写出了一系列印第安文学作品,把这些人团结到一块儿。

但是,莫马迪毕竟独木难支,他用英文写印第安历史小说,就像是修真世界里面那些“空证”出道果的天才,而他一旦死去,接下来的人当然无法继承他的事业。

此时,发生在拉美世界的“哥伦比亚之旅”,促使莫马迪注意到了余切这个作家,他想办法和余切处好关系,他相信有一天这些友谊可以得到回报。

印第安人确实在买余切的书。

在莫马迪这个人的带领下,余切的小说诡异的出现在了印第安裔开设的赌场,是一种幸运符号。

一些赌客们输急眼了不再画十字,也不再做法事,而是在脑子里面冥想余切的小说鸡汤。

卡门飞去印第安人保留区进行调研,回来后说:“我相信你的书中,有约六分之一是印第安人来购买的,他们既不看,也不读,就像是戴在头上的羽毛和穿在身上的皮衣,他们把你的书当做装饰品。”

“但你应当重视这个市场!因为它是另外一个华人社会。”

八十年代,全美一共不到一百万的华裔,严格来说这些殷商后裔比华人更多。三千万的海外华裔中,绝大部分人其实在东南亚居住。

这还真能搞成我的基本盘啊!

余切冥思苦想,如何把印第安人的悲催历史,整到《地铁》里面去,因为他手上还未出版的小说只有这一部。

此时稿子的初版已经完成。

他必须要坐实他“核子文学”创始人的名头。

而且再为这一部小说增添一些文学性。

《地铁》原先是一部毛子写的末世文,后被改为核废土游戏,其作为文学的价值是不够的。

在西方世界,余切在文学上有两大创新,一个是赛博朋克,这个开创人名头不幸被人均分了,因为赛博朋克是一个在西方发展很多年的概念,没有人能独占;核子文学在这里是余切彻底首创,在他之前,没有人提出过完整的世界观。

也没有人产生过很大影响,因为切尔诺贝尔利事件还未发生,大众并不关注。

这些都成全了余切一个人。

而且余切把每一个灵感都解释清楚了,为什么来的?世界观源于在日本、港地的见闻;而面对危难抗争的主题,则出自余切家乡的三线工程;还有一些细枝末节的狠活儿都可以用拉美大舞台来解释。

在小说出版前,《地铁》小说的世界观逐渐彻底成型。

在《地铁》结局中,有这样一个情节:主人公最终可以摁下毁灭世界的核弹,和“地上的生物”同归于尽,这时候他忽然发现那些生物原来也是智慧生物。

那些人形生物一直在和他进行交流。

“我们可以和平相处的,相信我!”

他们说的这样的话。

主角是唯一一个可以和“地上生物”进行交流的人,其他所有人一旦接触那些生物,要么彻底疯掉,要么就迅速死去。

然后主角就面临这么一个选择,是同归于尽,还是放这些“新生物”一马?这是不是很像印第安人当初面临的情况?印第安人发现一些人形的和他们类似的西方人来到这片土地,近距离接触后纷纷得病菌而死,少部分人和主角一样,是个扛得住旧大陆病菌的超级人类。

历史上,这些“主角”做出了错误的选择,接纳了“地上的生物”,然后被杀光光。

他们随后被鸠占鹊巢,地表的广大土地不再属于他们。

而在小说里面,主角最终选择摁下核弹,同归于尽。

读者看到这一幕,为了主角的选择而震撼时,余切希望聪明人可以意识到,这部小说不单是一个黑暗的末世幻想小说,它的价值在于,它是人类历史上确切发生过的事情。

而印第安人选错了。

而且,大部分的美国读者是白人,他们在一整本书中都代入主角,在结尾发现自己是“地上的生物”,是使得人类灭亡的罪魁祸首。

这就是文学性所在。

↑返回顶部↑

书页/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