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1章 攻入平遥城,血狼场“残狼”(1 / 1)
成功拿下安平县后,王忠嗣一行人只是休整了三个时辰,便整装待发,趁夜急袭平遥城。
安平县与平遥城距离八百里,中间除了东漓河支流,便是宽阔无边的草原,逶迤连绵的东荒山支脉,三者结合在一起,让此地段极为适合养马,是西景国极富盛名的军马场之一。
“将军,根据探查的情报来看,此地驻扎着至少三千军队,但分布极散,约莫都是数个小队到处巡弋,若是一个不慎,很可能走漏消息!”
廖化带着前往侦查的人马回来,低声说着查看的情况。
王忠嗣面露沉思之意,思忖片刻即下了决定,眼里浮起浓浓杀意:“那就包围他们,以十人为一队列,相距百米,互相守护支援,你、我、项黎各自一队。”
说到这里,他看向一副跃跃欲试的项黎,“如何?没问题吧?”
项黎拍拍胸膛:“放心,论速度,没有谁能比得过我的狼骑!”
王忠嗣拍拍他的肩膀,赞许一笑:“好,记得别让狼骑惊扰到这里的战马,这里不久后,便是我们的了!”
此话一出,众人俱是大笑。
“好了,大家务必小心,若是不敌,随时呼唤支援,别顾忌面子。战场之上,只要能活着,便是最大的荣耀!”
“明白!”
“那就出发!”
浓浓夜色中,平遥军马场除了巡逻的士卒外,基本都处于梦乡之间。
渐渐的,有人隐隐听到喊杀声传来,却也不是太在意。
盖因此地乃西景腹地,又是西景最为重视的重地之一,谁有那个胆子敢杀来!
然而随着马蹄声越来越烈,呼喊声、兵器交击声、冲锋声等等越来越激烈,一众西景士卒也终是从睡梦中惊醒过来。
一名人高马大的千夫长打着哈欠,睡眼惺忪,口中骂骂咧咧的,不耐烦的大喝道:
“搞什么鬼,大深夜的,不知道这个时辰是人睡得最香的时候吗?”
他话音刚落,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,一道刀光反射到他双眼之上,刺得他下意识的便捂住了双眼。
当他意图睁开双眼之时,却发现自己的脑袋天旋地转,以极快的速度落到了地面上,被急驰而过的马蹄踩得面目全非。
“加快速度,半个时辰内解决敌人!”
王忠嗣扬起手中满是鲜血的长刀,杀气腾腾。
他麾下的骠骑骑着清一色的黑色战马,手中刀锋凛冽,十人为一队,肆意追杀着刚从军舍里出来的西景士兵。
惨叫声此起彼伏的响起,如同杀戮的乐章奏响!
项黎绕到了与王忠嗣等人相反的方向,带着五名他父亲为他配置的精锐狼骑,恍若自地狱来的恶魔,以极为粗暴的方式,平推着遇到的所有敌人。
若是有人侥幸从刀锋下逃脱,也逃不过巨狼那双粗壮有力,极为锋锐的前爪。
“你们是什么人?不知道此地乃西景重地吗?你们定要遭到我西景最惨烈的报复,啊......”
一名且战且退,浑身伤痕累累的西景百夫长怒声狂吼,企图吓退王忠嗣一行,但很快上下半身便分了家。
一千一百人,围杀三千人,竟打出了摧枯拉朽的气势,让初加入王忠嗣麾下的项黎等荒狼村族人极为兴奋,只觉通体火辣辣的,有种热血沸腾快要燃烧起来的感觉!
这种感觉,就算是与群狼血战,都不曾有过!
“我喜欢这样的感觉!”
项黎脸上浮起嗜血的笑容,一刀把一名满脸惊恐的西景士兵劈成两半。
半个时辰后,整个军马场除了战马的嘶鸣声,再无活人的声音。
王忠嗣环视四周,沉声道:“三人为一队,配一名狼骑,扩大范围,再绕着军马场仔细搜寻一遍,当作休息,半个时辰后,换上此地的战马,赶赴平遥城,最好能在卯时一刻前赶到!”
“是!”
虽然刚刚经历一场杀戮,但众人似乎并没有太过疲累的模样,极为有序的组成小队,慢步搜寻可能潜藏起来的敌人。
有百头巨狼在,依靠它们强大的嗅觉能力,竟还真揪出了十来名分散潜藏于山林间不敢动弹,连衣服都来不及穿的西景士兵。
他们的结果不用赘言!
再三确认军马场的敌人已经全部被灭掉后,王忠嗣喝了口水,扬兵大喝道:“兄弟们,最后一站,平遥城!”
“吼!”
在晨曦还未完全从天边升起之时,平遥城的城门卫兵便打着哈欠,有气无力的开启城门。
有着悠久历史,历经数十次大修的城门发出极为刺耳的开启声,迎来了“新”的一天。
开启左边大门的士兵完成任务,一边打着哈欠,一边正想窝在城门后再眯会儿,等待新一天的忙碌,却见右边的同僚下巴都快掉了,脸色苍白,浑身颤栗着,不由嗤笑道:
“孔老二,是不是昨晚被你婆娘榨干了?怎么身子抖得这么厉害?”
孔老二极为僵硬地转过头来,右手颤抖着指着前方,颤巍巍道:“我...说,老邱,那...那好像不是我们西景军队的铠甲吧?”
“恩?说什么呢!”
老邱一脸疑惑,随着他手指的方向望了过去,手中刚刚从怀中拿起的馒头立时掉落地上,浑身颤抖片刻,旋即发出惊声尖叫:
“不好,敌袭——”
话语刚出,两道利箭一前一后,同时射中了老邱。
廖化诧异的望了一眼正得意洋洋的挥动着手中长弓的项黎,“可以啊,小子!”
“一般般,就比你快了一点点!”
“嗐,那就比比谁能先冲进城门!咦,你小子别,你耍赖!”
廖化话未说完,便见项黎一骑当先,挥舞着一柄极为沉厚的马槊朝平遥城门杀去!
“杀啊!族人们,首功是我们荒狼骑的!”
王忠嗣见状,不由笑道:“这小子,倒是挺有胆识!”
廖化拍马上前,扬声道:“毕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嘛!将军,我上前开路,后排的兄弟们,弓箭掩护!”
澎湃的血光随着朝阳,冲天而起。
守城的士兵虽然也注意到了王忠嗣等人的到来,但反应却快不过漫天的利箭!
血气弥漫下,大量尸体抛洒着血水,从城墙上掉落下来。
突如其来的杀戮,引起了城中百姓的注意,所有人都极为好奇的或从自家出来,或从窗门探出一个头查看,以为是平遥城的军队在举行军事演练。
“搞什么呢?这大清早的,多久都没演练过了,今天装什么犊子?”
也有居民不耐烦的从窗户里探出头来,狠狠咒骂,直至脸颊边穿过一道利箭后,浑身顿时吓出一身冷汗,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,关上了窗门。
刀光夺目,箭雨如潮。
在所有人刚从梦乡醒来之时,平遥城在猝不及防下,便被王忠嗣率军,以闪电般的速度攻入城中。
王忠嗣见麾下兄弟都进城后,骤然大吼道:“关城门!”
眼见大门重新合上,率兵马匆匆赶来的平遥城郡守看着眼前一众杀气腾腾的东华国骠骑,顿时一脸绝望。
“啊,我跟你们拼了!”
吼!
但回应他的,是一百头身高达两米,体长达三四米有余的巨型座狼。
凄厉的惨叫声冲霄而起!
此时此刻,无论郡守是否身具凝丹修为,都不重要了!
即使是王忠嗣面对这群巨狼,都感棘手,何况那郡守也不过凝丹三重境罢了!
一阵骇人的杀戮过后,当城中的百姓悄悄透过缝隙望去之时,却见满目尽是血色。
鲜血宛若流水般,把城中的地面染成了血红色。
所有人面目无比惊恐,怎么也想不到一觉醒来,世世代代生活着的平遥城便换了主人!
还是西景的死敌,东华人!
如此可怕的变化,对他们无疑是极为剧烈的冲击!
有些人忍受不了如此骇人听闻的事情,竟跑到街上,疯狂地大喊大叫起来!
王忠嗣的声音也在此时适时响起:
“兄弟们,不要打扰此地居民,但若遇反抗,也不用犹豫,统统杀无赦!”
冰冷的杀气随着王忠嗣那一声几乎传遍全城的声音,让所有人悚然动容,但也有人因此放下心来!
还好,他们不杀平民!
也就在这时,一道血色利爪以迅若雷霆之势,朝人群中的王忠嗣猛然袭来。
利爪通体遍布血色,不仅锋利若刀,在袭来的那一刹那,更是涌出滚滚血色杀气。
这股杀气浓若实质,仿若刚从尸山血海中捞出来一样!
“恩?竟然有高手在城内!”
王忠嗣眼神凛冽,手中长枪爆发出璀璨电芒,与血色利爪狠狠碰上!
轰!
两者强强碰撞,血色利爪在撞击的那一刻,突然分化出数十道锋锐无匹的刀锋,朝王忠嗣面门急袭而去。
“嗯?有意思!”
王忠嗣冷然以对,身体闪电般凌跃而起,脱离了刀锋的范围攻击,手中长枪同时爆发出浩荡之威,朝血色利爪的主人当头砸下。
砰!
出乎意料的是,这一砸之下,并未砸到敌人,反而砸出了一阵震耳欲聋的轰击之声。
王忠嗣定睛一看,才发现来者的左手中赫然握着一把重铁长棍,右手则是一只闪耀着冰冷寒光的血色利爪。
左右手都能使用兵器,而且还如此有力!
“你是谁?”
王忠嗣持枪而立,逐步逼近这名突然出现的高手。
这人生着一副阴狠模样,身着补丁劲装,身形虽瘦削,却展现出不俗的力量。
他缓缓移动着脚步,脸上警惕万分,冷然出声:“在下不才,添为血狼场,残狼!”